扬子网3月1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灵顺南路与赤山路路口,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发生了碰撞。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在事件现场看到,两车停在同一车道内,轿车车头与货车车尾碰撞,受损严重。令人后怕的是,小轿车车头钻进了货车尾部的车底下,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面对民警,双方驾驶人讲述了事发的经由。据货车驾驶人乔某先容,自己是沿灵顺南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达路口后须要向左转弯,事发时左转是红灯,自己便停车等红灯,刚踩下刹车,便觉得车子被向前顶了一下。
而追尾的轿车驾驶人张某表示,自己也是要在路口左转,由于货车遮挡,看不清旗子暗记灯,自己便打算随着货车一起。为防止韶光不足,张某便跟紧了一些,结果靠近路口后货车溘然刹车,自己刹车不及,一下撞到了货车尾部。
对付乔某路口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诲。经认定,在此起事件中,乔某承担全部任务。
交警提醒,行经路口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间隔,以保障自己能够不雅观察到旗子暗记灯及其他标志,负责不雅观察车辆、行人通畅情形,为能够及时精确处置突发情形预留足够的韶光。
校正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