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大队民警在西丽高速公路开展路检路查时,接到过路司机举报称:有一辆无牌轿车正在高速公路下行路段逆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你们过去看看。接到举报后大队执勤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很快将逆行车辆拦截,并勾引至停车港湾进行检讨。
经查,该车驾驶人龙某驾车前往共和途中,行至西丽高速河卡下行路段时,创造前方有交警查车,因自己没有驾驶证怕被交警查获,就选择了高速公路逆行。民警对龙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诲,并依法向其出具违法行为关照书,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理。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干系规定,驾驶人龙某无证驾驶、高速公路逆行,将面临罚款2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惩罚。
干系法律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该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施右侧通畅,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逆向行驶的机动车每每会阻碍正常通畅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逆向行驶,轻则导致交通壅塞,重则可能引起重大交通事件,乃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机动车“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畅机动车发生碰撞,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转自:兴海县交警大队
来源: 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