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针对不按规定登记租住职员信息、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单位承租住房供本单位职工居住未履行安全管理任务、未获公安容许擅自经营、集中出租住房不符合治安管理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等六类常见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北京石景山近期三起违法出租行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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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稳!
出租房屋涌现这六类问题会被惩罚!

近日,石景山警方依法对三起违法出租行为开展惩罚。

案例一

新古城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检讨时创造,张某出租的房屋门锁破坏,无法正常上锁,缺少必要的安防举动步伐,存在严重的治安隐患。
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出租人限期改正,并对该房屋出租人处以罚款的行政惩罚。

案例二

苹果园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入户拜访过程中,创造辖区一房屋出租人,违规将房屋供应给他人进行日租、短租。
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该房屋出租人处以罚款的行政惩罚。

案例三

鲁谷派出所民警在事情中创造,一房屋出租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于开展网络赌钱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因房屋出租人未落实安全管理任务,造成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出租人限期改正,并对该房屋出租人处以罚款的行政惩罚。

警方提示:

请广大出租房东、中介机构等任务主体负责履责,合法出租房屋,积极合营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做事管理事情。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对事情、生活中创造的不按规定登记信息、未获公安容许擅自经营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反响,公安机关将在核实后对线索供应者予以褒奖,并对个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警民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区融媒体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