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把稳到,所谓“开四停四”,是指广州交警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畅实施的管理方法,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央区连续行驶韶光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该规定自2018年7月开始施行。

广州拟调解非本市籍小客车管控方法开四停四改为高峰限行

对付这次调度的背景,广州交警表示,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利用办法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广州交警结合广州市紧张道路交通运行的实际情形,并借鉴海内城市管理履历。
本次调度的目标是,严格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利用办法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保障临时来穗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正常通畅,缓解事情日早晚高峰交通拥堵。

据《公告》,本次调度紧张是将现有“开四停四”管理方法调度为“高峰限行”管理方法,紧张内容如下:

1、事情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管控区域通畅。
管控区域与现有“开四停四”管控区域同等。

2、实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以及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不受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畅管理方法限定。

3、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公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履行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畅管理方法。

4、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知布告规定的,不予惩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知布告规定起进行惩罚。
因紧急分外情形违反本通知布告规定通畅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