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可以遮风挡雨

重要通知姜堰城区禁止这些车进入

无需挂牌考证

引来大批中老年利用者

迷你型“汽车”随意马虎上手

但也由于行驶轻便

随意马虎导致失落控

更何况

很多时候有车却没有证

违规驾驶、路面乱窜已成常态

逆向行驶

无牌无证

乱停车

闯红灯

开车上路不遵守交通规则

行车安全不能担保

为此

姜堰交警这边详细讲解下

电动三(四)轮车会有些交通隐患

由于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能标准,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没有接管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提高”、 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事件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件,受害人的合法权柄得不到相应保障。

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为加强对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姜堰交警部门以“依法不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遵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纳的禁止通畅方法”处以100元罚款

限定通畅方法路段及时间

1.限定通畅车型

电动三、四轮车(已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或者在公安机关已备案的特种车辆除外),不得进入禁区管理范围。

2.限定通畅范围

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S229省道以西,天目路以南,G328国道以北(不含上述道路)。

3.限定通畅韶光

限定通畅韶光为全天候。
针对电动三(四)轮车数量大、分布面广、机动灵巧、随意马虎躲避检讨等特点,这次整治行动将采纳“卡点检讨”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办法进行,确保创造一起,查处一起。

查处现场

姜堰交警提醒

电动三四轮车禁止进入城区!

请勿在城区驾乘电动三四轮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戴好头盔!

罚款不是目的!

守护通畅秩序!

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