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骄阳逐渐开释威力
不少人纷纭在电动车上
加装了遮阳篷(伞)
但是
马鞍山公安交警重点提醒
千万别用这个东西了
危险!
!
!
一些电动车主
随意私自拼装遮阳篷(伞)
在马鞍山的大街小巷中随意穿行
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不仅违法
还极易发生危险事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71条(一)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旁边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这类遮阳篷(伞)
无论从高度还是宽度上
明显超出了规定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
非机动车的形状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该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能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遮阳棚,已属于对非机动车形状尺寸的改变。
不少群众也对这一征象
表示担心
为肃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马鞍山公安交警将针对
电动车私自加装
遮阳篷(伞)的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集中行动
马鞍山公安交警
正在现场拆除电动车遮阳蓬(伞)
对付私自改装电动车
安装遮阳蓬(伞)上路的
交警将现场对其拆除
对不合营拆除的
将依法进行惩罚
电动车加蓬如“加刀”
紧张危害有四点:
一是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件的发生率;
二是驾驶员视角受到限定,扩大了盲区范围;
三是影响了电动车转弯的灵巧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四是在发生交通事件时,限定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概率。
事件案例
1
广东廉江市安铺镇安顺道,一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的遮阳棚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跌倒。更不幸的是,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
2
江苏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没想到眼睛被电动车遮阳棚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往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
虽然车主表示乐意卖力,但丢失的视力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
事件总是让人追悔莫及
加装遮阳蓬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你,害怕了吗?
交警提醒
请大家不要为了提高“风凉指数”
而降落了“安全系数”
已经安装的,应自觉及时拆除!
来源:马鞍山交警
任务编辑:刘岑
值班总监:王小明
审核: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