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格尔木某补胎部与被告安某某买卖条约轇轕一案,经查,原告格尔木某补胎部经营者与被告安某某因修理车辆相识,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赊欠半挂牵引车轮胎,并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了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因资金困难未付。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考虑到因疫情影响被告安某某在甘肃老家无法到庭。
4月21日上午,为查实被告欠款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格尔木市某物流园,将巡回法庭搬到汽车修理部,通过网上微法院连线被告安某某,一起买卖条约轇轕就这样通过“隔空对话”的办法在线开庭。通过释法明理,被告认可欠付原告轮胎货款的事实。经承办法官庭审调度,原告考虑到被告目前在老家隔离,体谅到被告疫情期间运输行业受到冲击较大的实际情形,双方就分期还款达成一存问见,终极双方握手言和。4月25日该案的调度书向双方当事人投递后成功调度结案。
战“疫”当前,格尔木市公民法院充分利用巡回法庭、聪慧微法院等举措,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柄,坚持防疫、审判两手抓,武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