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防火监督员在大峪街道内一社区进行消防安全检讨时创造,该社区内有居民在居民楼一层大厅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经由核实确认,监督员创造在此前的检讨中,该车车主就存在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居民楼内的行为,监督员在创造后已现场关照车主对其进行教诲,并责令其改正。

在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北京门头沟一车主被罚款500元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该电动车车主被处以罚款500元的惩罚。

同时,监督员针对该违法行为,结合近年高层住宅小区亡人失火案例,对该车主进行了现场普法。

门头沟消防提醒,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精确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 王天琪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