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国务院(国发[2013]13号)公布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些交通文物请查收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

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独具特色,厂区内建筑多为矩形平面,净水红砖墙。
生活区内建筑以三层砖混构造为主、净水红砖墙、木屋架、坡屋顶、翘檐斗拱出椽、瓦屋面、红砖绿檐灰瓦相映,建筑多开小窗、厨卫等房间多配以八角形窗,在阳台、门口等位置统一装饰构件,窗套上也有回纹装饰,全体居住区风格折衷同等,建筑质量较高,表示了民族特色。

街区独特的代价及特色在于,第一汽车制造厂保存无缺并沿用至今,该街区是新中国最大的工业区及配套居住区之一,也是规模最大的该类型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其方案手腕在我国当代城市方案史中霸占分外位置。
第一汽车制造厂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主要历史见证;是功能环境延续性良好的工业遗产聚拢地;它的建立是新中国在努力实现工业化进程中的标志性历史事宜;是新中国重大经济培植造诣与社会主义时期精神风貌的集中表示;是具有光鲜中国特色的“单位大院”居住空间培植的典范,其集体生活影象与丰富的空间延续至今。

来源:百度百科 长春文旅

初审:张思文

复审:王田田

终审:王忠鹏 马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