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交通事件且负事件全部或者紧张任务的; (二)造成交通事件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牵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搭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色的; (十一)躲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讨的; (十二)履行威胁、打击报复、领导、贿买证人、鉴定人等职员或者毁灭、假造证据等妨害法律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惩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讯断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须要从重处理的环境。

醉驾有这些情形从重处理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