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见地认为,郑某盗窃三轮摩托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之后将盗窃的三轮摩托车卖与他人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销赃行为,故对郑某应以盗窃罪一罪论处。 第二种见地认为,郑某盗窃三轮摩托车是手段行为,出售三轮摩托车骗取钱财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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