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洪某某和陈某某同在一个车友群,他们将马路当作“竞技场”,约好某天深夜前往某网红隧道赛车。
案发当日23时,两辆车从隧道路段的桥头开始比赛车速,期间驾驶车辆多次并线、超速等,严重影响周围正常行驶的车辆及公路道路交通安全。

两须眉相约地道内飙车结果双双获刑

经调查,该路段限速50千米/小时,两人开车通过隧道出口时行驶速率超过126千米/小时,在城市道路行驶时超过108千米/小时,属于严重超速行为,且多次快速变道追逐竞驶,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畅,对交通安全造本钱质性威胁。

洪某某和陈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该以危险驾驶罪深究刑事任务。
龙华区审查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洪某某和陈某某提起公诉,龙华区公民法院结合两名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志愿认罪认罚以及本案尚未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等情形,采纳审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分别判两人拘役刑,缓期实行,并惩罚金。

承办审查官表示,行车安全非儿戏,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尤其是年轻司机,要做到心中有法、敬畏生命,时候服膺安全文明出行,谢绝危险驾驶,切莫以生命为代价飙车耍酷,盲目和冲动只会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丢失和痛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王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