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泸沽湖交警中队民警在永宁镇街街道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0时16分,执勤职员创造一辆车牌号为川D96号的拖车在缓慢行驶后拦下检讨,民警查验拖车尾部的号牌后创造细微处的号牌设置有问题,故立时手机警务通该车牌号进行查询,正如民警所料,系统内未查询到任何结果,驾驶员尹某某也未能供应行驶证,于是民警开具政逼迫方法凭据交付当事人,并扣留车辆。

泸沽湖交警查获一路运用假牌的严重交通违法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尹某某从手机淘宝上一家叫“顶呱呱汽配件”的店上(该店已下架)购买了该号牌,自认为交警就看不出来真假便侥幸驾车上路。
而尹某某所驾驶的拖车为未按规定注册登记车辆。
因尹某某履行利用假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3日、B2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降级的行政惩罚。
该驾驶员需重考科目一方可取得C1类驾驶证。

同城君提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章遵法,诸如此类投契取巧、心存侥幸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重办,实属得不偿失落!

(编辑/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