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烟台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逼迫报废期止的;
3.距逼迫报废期止不敷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考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考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磨难、失落火、交通事件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落的。
任务编辑:杨云阁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烟台市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逼迫报废期止的;
3.距逼迫报废期止不敷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考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考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磨难、失落火、交通事件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或灭失落的。
任务编辑:杨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