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与轿车相撞双方互相索赔两方各付一半责任

北京交通广播戚天宣布:李女士遛狗时,小狗从绿化带冲出,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爱犬和车辆双方损伤。
由于事件分外性,交管部门只出具了事件证明,没有进行任务认定。
李女士起诉车主见某赔偿爱犬医疗费等3万多元,张某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并且向李女士索赔车辆维修费等1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车辆驾驶人,没能及时避让小狗,应该对事件承担任务;同时,《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哀求,应该束犬链并且由成年人牵领,本案中,小狗自行从绿化带跑出,李女士也应该承担任务。
终极,法院确定双方各承担50%的任务,张某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付李女士的丢失,在保险范围内优先赔付,保险公司赔偿狗主人5000多元;对付张某车辆维修用度,李女士承担一半,共计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