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5时许,海口市海秀中路与侨中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件。一辆小轿车连撞五辆电动自行车,致使两人受伤送医。经检讨,两人属刮擦伤,现已离开医院。
9月10日15时许,梁某青(男,55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C735的小轿车在海秀中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当行至海秀中路与侨中路交叉口处时,撞上正在路边等待红绿灯的五辆电动自行车。目前,送医的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无大碍离开医院,机动车驾驶人梁某青已打消酒驾嫌疑。事件缘故原由初步认为系梁某青疲倦驾驶造成。
目前,该起事件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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