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交管部门接网友微博举报,创造一辆白色北汽小客车悬挂的车标竟然是凌志的车标。得知情形后,9月13日上午,交管部门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终极在静文路沿线将嫌疑车辆查获。该车驾驶人对违法变动车标的行为招供不讳。交警依法对其“改变机动车形状和已登记的有关技能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对车标进行复原。
交警提示
擅自改变机动车形状和已登记的有关技能数据违法,一样平常包括改变已登记车身颜色,在车身喷涂、安装、粘贴笔墨、标识、图案,加装照明装置、尾翼、排气管、礼炮、立体装饰物、拆卸座椅等改变车辆外不雅观构造详细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构造、布局或者特色;(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形状和已登记的有关技能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