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承高速一大队李杨、石长龙、赵海祥等在双滦北收费站口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检讨。当天下午16:20旁边,一辆冀H牌照中型货车停在收费站不远处,司机下车逗留。民警上前对司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讨,此时一股浓重的酒气迎面而来。民警问及司机是否饮酒,他点点头。
民警将其带回大队,经呼吸式酒精检讨数据为76.5mg/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司机对酒检结果表示认同。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干系规定,司机将面临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新证、拘留15天的惩罚。交警讲明酒驾应该承担的任务,并奉告其车辆和驾驶证将被暂扣。
在等待家人期间,该司机溘然失落控,坐在车里放声痛哭,称平时自己滴酒不沾,这次却因酒闯了祸,“家里拉着8万元的‘饥荒’(外债)可怎么还”,自己对不起老婆和孩子,更当不起这个爹。
(燕赵都邑报 张斌 通讯员 霍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