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机动车在弯道时不能超车,弯道超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胆大的司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也不顾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终极酿成大祸。

视频|现场惨烈面孔全非 轿车压实线弯道超车 迎面撞上重型货车

4月18日4时33分,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CR5的小型轿车,沿黄海线由东向西行至沂源县鲁村落镇泉子官庄村落一弯道处,超过道路中央单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超车时,与对行的纪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鲁B98(鲁B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迎头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件。

事件发生后,沂源交警大队事件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中创造现园地面一片散乱,两辆当事车被撞得面孔全非,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于迎头强有力的撞击,车头已经全部撞开,油料撒了一地,而小型轿车更是已经看不出当初的样子,车辆报废。
当事人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超过单黄实线违法超车的行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刘某某负事件的全部任务。

一瞬间的一个行为,却酿成如此大祸,好在受伤当事人伤势较轻,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弯道超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弯道具有曲线形状,驾驶人进行超车时随意马虎导致车辆行驶轨迹不稳定、失落控的可能性,且视线受阻,超车过程中若对向来车,极易躲避不及,发生道路交通事件。
沂源县为山区道路,弯道较多,路面情形繁芜,沂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战胜浮躁生理,把稳不雅观察道路情形,保持安全车距、车速,遇弯道及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严禁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