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白色小轿车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货车直行,速率该当不是很快,侧面的一辆白色小轿车未本着转弯让直行的原则强行右转,导致大货车不得不紧急避让,与对面车辆相撞。
下图中,白色小轿车明显是强行右转危害交通安全,这就导致了后面情形的发生。

安徽宁国交通事件的责任辨析

第二,大货车司机紧急制动,已经尽责了。
图中前轮方向和刹车轨迹显示,白色大货车为避让小轿车,采纳了紧急制动的方法,但是,刹车的过程中,绿色大货车向左跑偏,而货车司机并未打舵,只是由于刹车太急的缘故原由,右侧的几个轮子未形成刹车轨迹,导致了货车被动左转。
司机该当是没有向左转的意图,以是说并非主不雅观故意,该事件不适用于左转让直行原则。

第三,撞到对面白色货车时,右侧轮胎才开始有制动痕迹,明显是车的制动系统有问题。
制动系统有问题的话,是谁的任务就不好说了,厂家?维修厂?司机本人?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制动系统的问题,两侧轮胎同时制动,最多是撞到前面的小轿车,而且是小轿车全责。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该事件中白色小轿车该当承担紧张任务,货车刹车系统的厂家或者维修厂家占次要任务。
当然了,以上只是从法律层面对上述情形加以剖析的个人不雅观点,还是以当地交警认定的结果为准。

如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