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诉后,该局立即会同县安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对举报地点及附近区域进行拉网式检讨。21时许,在间隔浪拔湖镇街道3公里处,司法职员创造一满载液化气钢瓶的可疑三轮车,并对该车依法进行安全检讨。
经查,该车共载有已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27个,均由安乡三岔河液化气充装站充装,个中20个为报废钢瓶,7个已超过考验周期,均不符合安全技能规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司法职员依法扣押全部27个造孽充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通过深入调查,当事人段某某在浪拔湖镇经营一家液化气门店,涉嫌造孽经营和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目前,该局已依法对段某某进行备案调查。
这次突击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司法,及时有效的打消了威胁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避免了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对当地造孽经营、造孽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遏制,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浸染。
作者:李军
编辑:李慧
审核: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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