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不打灯看似很不起眼
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不仅降落了通畅效率、扰乱交通秩序
还随意马虎导致交通事件的发生
案例一
2024年02月25日
沪陕高速下行线657公里附近
驾驶人丁某某
驾驶皖P723小型汽车
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
造成两车受损
丁某某承担事件全部任务
案例二
2023年04月10日
合肥市互助化路高架
驾驶人李某某
驾驶皖AD02的小型轿车
向左变更车道时
未打转向灯
致使其余一小型轿车因避让
与其余两辆车发生碰撞
个中一辆小型轿车
因惯性翻车
李某某承担事件紧张任务
案例三
2022年03月11日
合蚌高速109公里附近
驾驶人周某某
驾驶皖AR47小型客车
变更车道时未打转向灯
后方小轿车驾驶人王某某
因避让
与其他两辆车发生碰撞
造成三辆小轿车
和高速公路附属举动步伐受损
周某某承担全部任务
转向灯的利用规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该按照下列规定利用转向灯:
1. 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 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该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交警提醒
车辆行驶过程中,如需变道,应先主动不雅观察,按照规范打转向灯,担保车辆安全后变道;变道时方向盘角度要小。禁止连续变更多条车道。如遇前车溘然变道,牢记“让速不让道”,要采纳紧急制动化解突发情形,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