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改换发动机的;
(三)改换车身或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改换整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统领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变的,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在变更后旬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Q
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须要哪些材料?
A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该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据: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改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该提交机动车安全技能考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改换整车的,还应该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干系证明、凭据。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该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据,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Q
夫妻双方共有的机动车将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可以利用原车牌号码吗?
A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五条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另一方姓名,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以利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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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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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交警
银川交警微发布
银川交警
银川交警,暖心的政务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