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从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事件中队通过严密侦查,仅用6小时就成功破获了一起致人去世亡的交通闹事逃逸案。

巩义发生一路交通闹事致人去世亡逃逸案警方6小时破获

6月25日凌晨5时30分旁边,巩义市110指挥中央接到群众报警称:310国道巩义市米河镇草店村落路口处,一个人在地上躺着,阁下倒着一辆两轮电动车。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央指令辖区交警中队和事件中队民警迅速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创造地上躺的人已经去世亡,却未创造闹事车辆。
经由仔细勘察,现场的电动车有碰撞痕迹,受害人身上有轮胎碾压的痕迹。

经由对现场周边环境的查看,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起前往调取监控视频,一起连续在现场拜访排查。
由于事件发生在清晨,现场拜访民警未创造有效眼见证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件中队民警很快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视频监控,且在监控中创造一辆蓝色无号牌农用三轮车与电动车相撞,向草店村落方向逃逸。
事件民警立即前往草店村落进行拜访调查,因该村落落整体拆迁,少有人居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环绕视频监控,对闹事三轮农用车进行剖析研判,创造该三轮农用车车厢内装有带有钢筋焊接的围栏,初步判断此车辆有可能为收生猪的车辆。
随即事件中队民警有针对性的对草店村落内的养猪场进行拜访调查。
经由对养猪场老板的拜访中得知,当天荥阳市高山镇纸坊村落人张某曾开着蓝色农用三轮车到过养猪场。
张某有重大嫌疑。

事件民警当即立即驱车前往高山镇纸坊村落,对张某进行重点调查,经多方理解,得知张某正在该村落一家办红白事的村落民家中帮忙,当即决定进行扮装侦查,在其回家途中将其抓获。

经扣问,张某今年47岁,荥阳市高山镇纸坊村落人。
他对自己6月25日凌晨5时20分,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在310国道米河镇草店村落路口发生交通事件,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招供不讳。
至此,从接到报警到嫌疑人被抓获仅6个小时。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交警说,交通闹事后逃逸是一种性子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件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闹事逃逸是交通闹事罪从重惩罚的情节,交通闹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闹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
如果因逃逸至人去世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件后,一旦发生交通事件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生理,企图通过逃离现场往返避法律任务确当事人终极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邱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