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郭某预谋通过“挂卡”办法盗取财物。
二人首先办理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号,随即将银行卡、手机卡卖出。
而后又补反击机卡,以便随时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监控银行卡余额动态。

辽宁这俩人把电信诱骗团伙给骗了到手30万被判数年

购买此银行卡正好是一个电信诱骗团伙(另案处理),该诱骗团伙先后利用微信履行了多起“伪装领导类型”的诱骗,即自称是被害人单位领导,因自己未便利操作,哀求被害人代为向他人转账,并供应了被告人王某和郭某卖给他们的银行账户。
个中有两名被害人信以为真,各自将15万元转账到了郭某账户。
与此同时,被告人王某打电话查询时创造郭某账户有资金进账,立即联系被告人郭某销卡取现,盗出了卡内的30万元,被二人均分。

案发后,昌图县审查院以王某、郭某构成盗窃罪提起公诉。
昌图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1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惩罚金1万元。

【提醒】

1、将自己实名开具的银行卡、手机卡供应给他人利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银行卡、手机卡仅限本人利用,不得转让或者租借,切不可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而让自己深陷监牢之灾。

2、虽然郭某账户中的钱财是电信诱骗团伙骗来的赃款,但是同样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工具。
以是“黑吃黑”并非劝善扬善的侠义之举,构成犯罪确当然也要依法惩办。

3、诱骗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繁多,“伪装领导类型”便是个中之一。
对付以单位领导名义加QQ与微信,尤其是加完后涉及转账汇款的,还请谨慎甄别,务必通过核实身份细节、打电话、约见面等路子加以确认。

4、如创造自己碰着诱骗,请保留谈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报警。

来源:二三里资讯辽宁

来源: 新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