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

9辆蒙CCZ205蒙CLQ685号牌作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环境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逼迫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过时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逼迫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逼迫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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