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5 月 24 日上午,在北京市延庆郊野的一个湖泊,几位渔民在捕鱼作业时遭遇了一场惊悚的意外。
他们的渔网捞起的,竟是一辆在湖水中浸泡已久的赤色轿车,而车内,竟然“坐”着一具白骨化且无头的尸体。

沉湖五年的轿车与背后的悲剧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抵达现场展开勘查。
这辆轿车是夏利牌,车牌号已难以辨认。
车内遗留有三件小孩的衣裤、一部手机、一个女士包包,还有一本夹在驾驶座靠背兜里的驾驶证。
女士包内没有能明确尸体身份的证件,且没有被翻动的迹象。

经由尸检,结果显示去世者为女性,去世亡韶光约在五年前的冬季。
经由一番困难的调查,警方终极确认去世者是北京本地人王佳丽,出生于 1963 年,生前为北京某公司的职员,她有一个关系亲密的哥哥。

1997 年,王佳丽与前夫张师长西席协议离婚,儿子归她抚养。
1995 年,王佳丽送儿子去上拍浮课期间,结识了儿子的拍浮教练丛欣,两人逐渐产生感情。
1999 年,丛欣离婚后与王佳丽正式走到一起,两人时常结伴游山玩水。

1999 年圣诞节前夕,王佳丽放工后开着赤色夏利车与一位女同事去超市采购了零食、水果和饮料。
同事预测她是去约会,王佳丽只说和朋友去远足要保密,这个朋友便是丛欣。
丛欣答应王佳丽圣诞节陪她去湖上远足看野鸭。
然而,1999 年元旦后,王佳丽的哥哥前往派出所报案称王佳丽溘然失落踪。

在确定去世者身份后,警方打消了劫财劫色杀人的可能,认定这是一起凶杀案。
通过对王佳丽身边关系亲近的异性逐一排查,犯罪嫌疑人终极锁定为丛欣。

原来,1999 年圣诞节至元旦节

前的某天,丛欣与王佳丽驾车到湖上远足。
王佳丽想看湖面上的鸭子,因车距鸭子较远,她下车走到湖面,以为冰面稳固后哀求丛欣开车带她到湖面。
但当车刚到湖中央,冰面不堪重负分裂,车辆坠入冰窟,王佳丽瞬间被冷水呛到。
丛欣作为拍浮教练虽自己游出了冰窟,但当时气温靠近零下 10 摄氏度,他极度恐怖,既未下水救人也未报警,致使王佳丽随车沉入湖底。
王佳丽的头颅掉落是因低温所致,且尸体下坠时的重力使其位置移到后排座位。

终极,丛欣因过失落致人去世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王佳丽家属 26 万元公民币。
然而,丛欣的口供存在模糊之处,且当时有效证据大多缺失落,案件的部分原形或许永久被湖水所粉饰。
这起案件令人咬牙切齿,它提醒着人们在面对意外时要年夜胆承担任务,切勿因胆怯而躲避。
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情绪纠葛可能引发的悲惨结局,警示人们需精确对待感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