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速交警指挥室民警先容,5日17时40分许,他们在巡屏时创造,盐洛高速互通彭婆立交一处岔口,一辆轿车忽然变道减速停车。事发溘然,后方行驶的赤色厢式货车避让不及,追尾该轿车。因事件地位于互通路口,车流量较大,后方来车纷纭避让,险象环生。
事发后,民警立即到场坚持交通秩序,并勘查事件情形。经理解,事发前,杜女士驾驶牌号为豫C95的小型轿车,沿盐洛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因错过高速路口,遂压车行道分边界停高速公路车道内。杜女士的危险举动致使其后方杨师长西席驾驶的轻型货车避让不及,与杜女士车辆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万幸的是,双方车上职员并无大碍。
“杜女士的行为是造成事件的缘故原由,应负事件的全部任务。”洛阳高速交警支队事件中队民警张仕豪说,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严禁倒车、逆行、穿越中心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民警根据现场勘查、讯问笔录及监控视频等资料剖析这次事件缘故原由为,杜女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违反规定变更车道和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
目前,民警已向杜女士下达事件认定书。民警也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应提前方案好路线,驶出高速公路时,应该提前一公里打起右转向灯,靠右侧车道行驶驶出高速,不得在高速公路骑轧车行道分边界行驶,不得在高速公路车行道内停车、倒车。
(洛报融媒 王博东 通讯员 李旋 王镜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