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司机们都知道的交通原则
然而
却有部分驾驶员置交通安全于不顾
“任性”转弯、无所顾忌
不仅随意马虎引发交通事件
还可能要负事件全责
近日
渝中南区公园路段就发生一起
因“任性”转弯而引发的交通事件
惊险一幕(建议在wifi环境下不雅观看)
1月7日8时15分许
渝中交巡警事件大队民警接警称
南区公园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件
民警接到警情后
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
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区公园路段时
“任性”的超过实线左转弯
致使对向车道上直行的摩托车驾驶员代某
为了避让王某的小车
采纳紧急刹车避让的办法
......
结果因雨天路滑
摩托车侧翻在地后
滑行数米与小轿车前部发生剐蹭
代某则倒地受伤
所幸事件发生时
代某佩戴了安全头盔
没有造成大的侵害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掌握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该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第(三)项“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央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该遵守下列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民警终极依法剖断,小车驾驶员王某负这次事件的全部任务。
渝中交巡警提醒: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转弯或掉头时要减速不雅观察慢通畅,礼让直行车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来源:渝中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