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送货的大型牵引半挂车
驶进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警大队
车上载的是交警新购的铁骑摩托车
原来吸收新装备是好事
然而在卸货过程中
现场勾引的民警溘然创造
该车牌照上的字体彷佛不太对劲
民警急速走近检讨
创造该牌照连固封螺母和防伪码都没有
经由慎重比对
确定该车辆号牌有假造嫌疑
民警当场将该车暂扣
并对司机华某传唤调查
通过审查
华某承认该车牌系“黄牛”代办
自己无法证明车辆上牌手续的真实性
乃至车身上的车架号都经由涂抹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部分司机为了躲避惩罚
利用假造、变造车牌
或为了图省事、图便宜
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
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只会因小失落大
终极迎来法律的制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假造、变造或者利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来源:常州武进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