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18时40分许许,沙坪坝区110快速接处警三大队民警驾驶警车由杨公桥往双碑方向行驶,开展治安巡逻。
车行至义士墓转盘附近时,民警创造一白色小轿车副驾驶室窗户大开,一白色小狗上半身伸出窗外,狗头来回打量着过往车辆。
伴随路面起伏,狗脑袋高下抖动着,看起来十分“拉风”,周围驾驶员纷纭分心“围不雅观”,伸出窗外的狗头也隐瞒住了右侧后视镜,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如果车辆遇紧急情形急刹时,小狗也存在掉落车窗外的风险。

危险私家车副驾驶窗竟伸出一只狗脑袋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宠物狗活泼好动,极易滋扰驾驶员的视线。
其余,宠物狗如果欠妥心误按车内按钮,很可能对正在开车的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引发严重交通事件。
为了您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铲屎官朋友在驾驶车辆携宠物狗出门时,切勿将狗狗放置在副驾驶室,更不能窗门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