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玄色小车在龙岗区坂雪岗大道行驶时,溘然加速变道并刹车挡在货车前面,导致货车差点撞到自己的车,举报人疑惑玄色小车驾驶人是“路怒症”产生发火!
然而,交警经由调查后创造,这起冲突仅仅是源于一件小事。当天8时45分许,玄色小车驾驶人黄某想通过插队的办法进入右转专用车道,此时右转专用车道内的白色小货车正常行驶,黄某插队变道未遂,由此心生不满。
为了发泄感情,黄某驾车驶入坂雪岗大道后,加速追上白色小货车,并有了履行变道后急刹车差点引发交通事件的危险行为。
经认定,黄某驾车阻碍社会车辆正常通畅,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其违法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终极,交警依法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惩罚。
交警提醒,“路怒症”就像埋在道路中的“禁绝时炸弹”,极易诱发交通事件,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