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掩护车友“油箱权柄”、保障广大汽车用户的知情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加油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把稳查看逼迫检定标识,并保留凭据依法维权。

汽车油箱不是计量器具

据理解,今年以来,南宁市12345热线接到多起有关加油站加油计量不准的消费投诉,问题紧张集中在消费者认为在加油站添加的油量通过油表显示的数值与预期不符合或者超过了汽车解释书中标注的油箱最大容量等。

国家逼迫性标准GB18296《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哀求和试验方法》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积应掌握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
汽车油箱在设计之初就已经考虑到了燃油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为担保日常行车安全,常日情形下汽车利用解释书中标注的油箱容量并非实际最大容积,而是最大合理容积,考虑到从油箱到加油口的油管和从发动机到油箱底部的油管等机器和管道的容积,普通汽车在油箱标注容积之外,常日还可以多加注10%至15%的油量。

汽车油箱只是一个容器,而不是标准的计量用具,其实际容量会在不同温度、不同箱内压力下发生变革。
因此,利用油表来推算油箱详细体积或者根据油箱额定容量来判断加油机计量用具是否准确,不具有科学性。

由于加油机属于国家依法逼迫检定的计量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利用,每台加油机的检定周期为半年一次。
检定合格的加油机面板上都会张贴有效期内的“逼迫检定合格”绿色圆形标志。

消费者在加油前应把稳查看加油机上是否粘贴有该标志,且确认标记是否在有效期内。
如果没有看到“逼迫检定合格”标识,可以哀求加油站事情职员供应干系加油机的检定证书,如创造加油站既未张贴合格标识,又无法供应相应加油枪的检定证书(证书上应标明有加油站名称、加油机规格型号、出厂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盖有检定单位印章),则该加油站可能存在利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用具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加油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产品标识清晰准确、口碑较好的正规加油站加油,切忌梦想便宜在无证无照的“黑加油站(点)”或者流动加油车加油,后者常日没有按照规定对加油机等设备开展定期检定事情,其计量的准确性有待查证。

此外,消费者加完油后,应及时向加油站索取加油小票、付款凭据或发票(特殊是现金支付时)且妥善保管,以便作为依法维权的有效证据。
消费者在加油时若对油品质量、计量有疑问,或创造自身合法权柄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并供应准确全面的消费信息(加油站名称、地址、枪号、油品等)、消费凭据、现场照片、视频等干系证据,依法掩护自身合法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