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去世者家属见告,涉事车辆系某品牌轿车的西安4S店试驾车,事发时副驾驶上坐着安全员。事件发生当晚,三轮车上,67岁的张某玲和66岁的段某民相继因抢救无效去世,其13岁的外孙女肺部挫伤,且面部、身体有多处皮外伤。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委托进行的法律鉴定书显示,事发前轿车的行驶速率约109.2公里/小时。另一鉴定书显示,司机张某铭血液中未检出乙醇(酒精)。
状师解读,该案之以是引发广泛关注,紧张缘故原由系任务主体存在争议,即“试驾情形具有分外性,属于车企的营销活动,即便试驾协议中可能规定由试驾司机承担任务,但这种单方面免责以及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应属无效,属于格式条款。”
去世者家属:
事发路段限速50码
涉事轿车时速109码
交警委托法律鉴定见地书中的案情概括显示,2024年5月12日17时57分许,张某铭驾驶某品牌小型轿车,沿云水一起由南向北行驶至云水一起与天谷九路交叉路口北侧人行横道时,适逢段某民驾驶无号虎英牌电动三轮车后载张某玲、张某珊在此由西向东行驶,二车相撞,致段某民、张某玲、张某珊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件。2024年5月12日19时,张某玲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亡。2024年5月12日23时许,段某民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亡。
家属张师长西席见告,5月12日下午,他的姑姑和姑父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带着他们的外孙女从斑马线上穿过。一辆从右侧快速驶来的试驾车将他们撞飞。“当时表妹骑着一辆电动车跟在后面,看到父母被撞到离斑马线很远的位置。”
现场途经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路口的红绿灯尚未启用。家属称,在处理事件过程中理解到,司机在试驾过程中进行了加速测试。就此向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求证,未获答复。
事件现场所在的天谷九路和云水一起交叉处是一丁字路口,路口有标志显示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事件发生后,涉事司机已被掌握,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对事件路段进行了封闭和整改。目前,原人行横道斑马线已被革除,留下玄色的阴影。此前可以通畅的隔离带开口安装上新的栏杆,不再许可行人及电动车通过。
事发地点人行横道已革除 图源受访者
事发地点隔离带开口已安装护栏 图源受访者
西安高新医院急诊科病历显示,张某玲被送上救护车后,来院途中涌现呼吸心跳骤停。初步诊断为多发伤、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发骨折、多发肋骨骨折、闭合性腹部损伤、腹腔脏器损伤等。经由1小时的抢救,终极发布去世亡。段某民的去世亡证明则显示,去世由于失落血性休克。
逝者抢救诊断病历 图源受访者
张师长西席表示,家属赶到医院时,段某民还在抢救,试驾车所在4S店的事情职员也到达现场并随伤者前往医院,双方在医院因缴费问题曾发生争执。
“我们和医院申请了绿色通道后才开始救治,后来要缴抢救费才能开去世亡证明,也是我们自己交的。”张师长西席先容,4S店事情职员在向保险公司预支了一万元后,支付了一笔干系用度。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委托进行的法律鉴定书显示,事件轿车制动、转向装置技能性能均符合干系规定,事发前轿车的行驶速率约109.2公里/小时。电动三轮车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另一鉴定书显示,司机张某铭血液中未检出乙醇(酒精)。
事件鉴定书 图据受访者
涉事4S店:
未回应试驾管理流程
曾称已与涉事司机签署干系奉告书
张师长西席见告,目前事件任务认定书尚未出具,司机已被拘留,4S店没有向家属明确阐明试驾安全管理流程及是否有应急预案,故质疑其未能尽到提醒、救助责任。
家属希望通过这次事宜,引起社会对试驾车辆安全隐患的重视,并呼吁干系部门对试驾流程和安全管理进行严格规范,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就上述问题致电涉事门店,截至发稿,未获答复。
据媒体宣布,涉事4S店副店长此前回应称,驾驶员张某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试驾时签署过干系奉告书,并奉告不能危险驾驶。
5月16日,就轿车试驾安全流程咨询一新能源车企业务职员,事情职员称,该品牌的门店会根据位置设置得当的固定试驾线路,由安全员全程陪同。
“我们会在门店周围选择一条多种路况都能试到的线路,由安全员先开一段,同时讲解如何操作,到安全路段和顾客交流位置,让顾客体验试驾并给出辅导。”上述事情职员表示,试驾开始前,门店会哀求顾客出示已满一年的驾驶证件,并签署试驾协议。
目前,交警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事件任务认定尚未完成。
转自:封面新闻
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