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有关关照,自2019年9月1日起,市局不再保留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理。
9月1日起,市民中央将不再办理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
广大购车人可就近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做事厅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各汽贸企业也可通过利用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多元化缴税”模块或沪友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为纳税人办理干系业务。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事情韶光调度为: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请广大办事群众相互转告周知!
来源:衡水市民中央、衡水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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