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赶往现场,创造小轿车车头撞得稀碎,前轮爆胎,后轮悬在阴沟上,安全气囊也打开了,变形拖沓机车头也被严重破坏。
经理解,轿车驾驶人毛某在弯道处占道未减速,变形拖沓机进入了毛某的视线盲区,毛某反响过来后已经来不及了,这才导致两车相撞。
轿车驾驶人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在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畅,是造成这次事件的全部缘故原由。因此毛某负这次事件全部任务,拖沓机驾驶人周某无任务。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通畅;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该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该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畅。
贵州交警提示:
行车过程中,通过急弯应减速慢行,不得在弯道超车,碰着视线不良的弯道应提前鸣喇叭,靠右行驶。
审核/张晓锐 编辑/李丹丹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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