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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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籍”办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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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

操作步骤

01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央】→【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02

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负责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赞许】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03

进入确认信息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04

当【办理完成】图标亮起时,代表受理成功。
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车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

办理业务时,把稳下列事变

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办理业务哦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该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件处理完毕。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考验有效期的,还应该审查机动车安全技能考验合格证明、审查交通事件任务逼迫保险凭据;

4、有下列环境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籍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
凭据与机动车不符的;

(五)机动车被公民法院、公民审查院、行政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环境。

来源: 菏泽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