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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小轿车竟然在马路上横行逼停其他车后才收手

9月28日下午,杨某某驾驶机动车沿红山区园林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欧风帝景小区附近时创造,对向车道劈面驶来一辆蓝色小轿车,杨某某随即停车避让,但蓝色小轿车连续向前行驶发生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发生一起交通事件。

事件发生后,杨某某下车查看情形后创造对方车辆上竟是“无人驾驶”,随后拨通车上留下的挪车电话。
车主到达现场后回忆起车辆原来停放在马路东侧,因停车后忘拉手刹,导致溜车冲上马路。

蓝色小轿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之规定,承担这次事件全部任务。

车停稳之后要拉紧手刹,防止溜车,这是标准停车动作不可短缺的一步。
不少司机因未拉手刹而引发的交通事件时有发生。

红山交警提醒您

(1)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刹

汽车停稳之后第一韶光要拉紧手刹,防止溜车。
由于不拉手刹造成的溜车撞车事件中,轻则撞车撞墙、重则车毁人亡。

(2)停车只管即便阔别斜坡

为了防止溜车,停车只管即便不要选择斜坡的位置,只管即便选择平坦的路段和停车位。

(3)停车后在轮子下垫砖头等阻挡物

在陡坡处停车时,如果担心车辆停不稳,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在车轮下垫上砖头等阻挡物,利用增大摩擦力的方法防止车辆意外溜车。

溜车大多数情形都是由于司机的轻忽所致,下车前一定养成拉紧手刹的习气,一旦涌现溜车,也千万不要用身体进行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