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潇湘晨报经与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和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核实,确认该警车属于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警车两名黑衣男子均为在职民警,目前该局正在调查核实情形。

警车高速上疑因小车未让道将其逼停荆州警方两便衣须眉系在职平易近警正查询访问

该两名民警行为是否为正常实行公务,还是存在滥用权益,松滋市公安局事情职员表示正在核查详细情形,有结果后将反馈。

潇湘晨报此前宣布,网友发布视频为被截停私家车的行车记录仪,韶光显示为5月10日下午近5时。
其与一辆警车差不多并排行驶在旁边车道,前方均有货车。
行驶途中,有向左变道方向的警车鸣喇叭,随后响起警笛声。
该私家车在超过一辆货车后变道至右车道。
随后该警车鸣警笛驶上前,示意该私家车停车。
私家车里有搭客问“怎么了”,驾驶人说“我哪知道怎么了”。

有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从警车高下来,走在前面的男子对后车亮出证件后,质问私家车为什么没有为公务车让行,存在危险别车行为,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该视频引发浩瀚网友热议。
有网友质疑该警车是在私家车没让车后鸣笛,它当时是否属于在公务执勤期间;警车上职员没穿警吃法律,是否有违背干系规定;高速上如此拦截车辆是否危险驾驶行为。

潇湘晨报把稳到,该警车车牌为鄂D3。

5月14日上午,潇湘晨报向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指挥中央事情职员反馈此视频。
事情职员看后表示,该警车该当是荆州警车,已经向当地110反响此情形,进行进一步核实,当地110将会就详情回电。

讯问视频中警车的行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
事情职员表示,如果仅凭视频内容判断,“确实是有”,由于不清楚事发路段、事发详情,将先去核实清楚。

私家车在什么环境下须要避让警车、消防车等公务车辆?针对干系争议,河南泽槿状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在实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利用警报器、标志性灯具;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率和旗子暗记灯的限定,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该让行。
一样平常情形,警车鸣笛视为在实行紧急任务,社会车辆应该让行。

警车只有在实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畅权,一样平常紧急公务下警车会鸣笛,视频中警车鸣笛韶光与私家车辆没让行之间存在韶光上的争议,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再次进行确定,如果确实是在没有让车后鸣笛,基于一样平常人考虑以及干系规定,私家车没让车不应当受到处罚。

交通司法常日有交通警察进行,且应穿着事情服装,根据视频显示,两名警察非交警,其司法行为并不规范,且在高速拦停车辆十分危险。

若警察违规司法,可能会受到警告、开除、降级、罢免等。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实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畅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潇湘晨报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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