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交警通报,2月下旬,市公安交警支队“专班”从公安部交管局推送的信息获悉,中山坦洲和城区范围常有两辆粤TFU9×7号牌白色丰田小轿车同时涌现,疑惑个中一辆小轿车套牌,于是迅速组织民警开展案件侦查事情。
3月7日中午14时许,民警在南区南源路找到了个中一辆粤TFU9×7号牌白色丰田小轿车。在对车辆进行检讨的过程中,民警创造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均有改动痕迹,初步认定被查获的车辆为套牌车。民警随后通过车辆干系资料与原车主伏某取得联系,理解干系情形。其间,伏某称知道自己的车辆被套牌,但碍于对方是自己的老乡、朋友,一贯“不好意思”向交警部门反响。
民警依法暂扣两车作进一步调查处理。3月8日,套牌车主黄某来到市公安交警机动大队接管调查。期间,黄某对自己套用老乡伏某的车辆资料,“克隆”车辆号牌的事实招供不讳。
经查,黄某系四川省巴中市人,1973年生,与被套牌的伏某是老乡、朋友及买卖伙伴关系。据黄某交代,他所驾驶的套牌车是2016年下半年后借用买卖伙伴宋某的,车辆登记注册时的号牌为粤T527×6号牌。2017年春节后,由于宋某买卖失落败欠了不少钱,导致无法偿还车辆贷款。因担心车辆被法院查扣没有车开,加上宋某的车辆与伏某的车辆颜色、品牌、型号完备一样,当年5月份,他借用伏某的车辆利用一次后,得到了粤TFU9×7号牌小轿车的所有资料,随后以2000元的价格找人复制粤TFU9×7号牌小轿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并假造粤TFU9×7号牌,然后一贯利用至今。2018年后,他还主动将套牌的事情奉告了伏某。虽然伏某碍于朋友关系没有举报,但终极还是被交警部门查获。
3月11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获悉,根据道路交通法规,黄某因利用假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记12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谨慎借车,其余如创造自己的车辆存在被套牌嫌疑,应及时主动报警,以免自己的合法权柄受到侵害。
【南方日报】何伟楠
【通讯员】刘洪希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