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中级公民法院官网12月23日,该院当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正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判处刘正楠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赔偿被害人张某物质丢失21万余元。

深圳南山大年夜道撞人致3去世多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十三年

经审理查明,刘正楠于2017年留学期间取得美国驾驶执照,返国后换领海内驾驶证,2018年6月起多次发病,并曾因病引发交通意外,同年12月,被确诊患有癫痫。
2019年5月16日,刘正楠驾车时再次发病,车辆失落控冲撞行人、车辆,造成三人去世亡、一人重伤、五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及车辆、市政交通举动步伐受损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刘正楠明知患有癫痫,不仅未申请注销驾驶证,并在已发生过交通意外的情形下,仍多次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被告人犯罪系因身体疾病引发,属间接故意,且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丢失、取得除张某外被害人或被害人近支属的包涵等从宽量刑情节,同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的要求,遂作出上述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