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网9月3日讯( 郭一鹏 通讯员 苏交轩) 比较起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更加轻便快捷,但有的骑行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些违法行为既扰乱交通秩序,又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近日,兴化市465省道与202县道交叉路口,施某骑电动车搭载吉某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绿灯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电动车跌倒后,施某和吉某两人头部重重撞击在地面,所幸二人均精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事件仅造成二人身上轻微擦伤。交警调查认定,施某闯红灯,负事件的全部任务,小汽车驾驶人无任务。
而在南京溧水区,陈某骑电动自行车在绿灯结束时抢黄灯进入路口,与右侧一辆绿灯直行的小车发生相撞。陈某被撞飞,所幸无生命危险。经认定,陈某负全部任务。
针对以上两起事件,江苏交警发出提醒:
1、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警的指挥通畅。驾驶电动车上路要走非机动车道,勿随意穿行,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2、安全头盔是最关键的保命装备。以是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一定要牢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校正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