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立即赶往现场,创造一辆桂GSAXXX白色小轿车停在道路的右侧,一辆兴宾E7XXX电动车侧翻在小轿车车头,周围散落着车身碎片。

事发兴宾区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双方都有责任

小轿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天18时04分,黎某驾驶小轿车沿来良路由良江镇方向往来宾市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经事件地点时,与石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石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件。

因黎某驾驶机动车行经设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时未减速行驶,甚至于遇险情时方法不及,是导致本次事件发生的紧张缘故原由。
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实行,是导致本次事件发生的另一方面缘故原由。
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认定,黎某答允担这次事件紧张任务,石某承担次要任务。

交警提醒

车辆行经有斑马线的路口时,应提前减速,把稳不雅观察周围路况,把稳礼让,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过马路时,要下车实行,同时,要记得佩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