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重庆市审查院获悉,6月25日,由重庆市彭水县审查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王某儒涉嫌重大任务事件案在彭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水县法院当庭以重大任务事件罪判处王某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王某儒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3年1月13日8时45分许,G5515张南高速下行方向278KM+500M喇叭隧道段(重庆市彭水县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件,造成4人去世亡、5人受伤、车辆及路产受损。事件车辆系山西某汽车客运公司(下称:客运公司)车辆,事发时,该客运公司驾驶员段某亮驾驶事件车辆(从广东开往四川邻水)行驶至彭水县境内时,因超速行驶外加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2023年10月,段某亮因犯交通闹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同月,公安机关将客运公司总经理王某儒涉嫌重大任务事件罪一案移送至彭水县审查院审查起诉。“我们调查创造,自2022年8月段某亮入职以来,该客运公司竟没有对其开展过一次上岗培训。”办案审查官丁可先容,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利用假造的包车协议、虚假车检单申请不符合规定线路牌等问题。
“该客运公司为了盈利,用虚假材料申领包车线路牌并随机进行拉客。事件发生当天,王某儒临时决定改变线路,指派段某亮从深圳福永接客前往四川邻水。”今年6月5日,彭水县审查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审查机关指控,王某儒作为公司安全第一任务人,对此事件负有紧张任务,应以重大任务事件罪深究其刑事任务。
“都是我安全生产的任务意识不足,管理不到位,才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自己非常难过,这对我来说是深刻的教训。”王某儒悔不当初。庭上,鉴于王某儒具有自首、认罪悔罪、取得包涵等情节,彭水县法院当庭以重大任务事件罪判处王某儒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宣判后,王某儒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次庭审,重庆市审查院组织部分全国、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监督员、运输企业卖力人及审查干警、公安干警等100余人到现场不雅观摩。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采取多媒体示证,“沉浸式”释法说理,令在场的客运公司卖力人等旁听职员深受触动。
“客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这是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诲公开课。”不雅观摩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彭水县润溪乡樱桃井村落党支部布告王海霞表示,该案穷究重大交通事件背后的管理任务,为客运公司的运营方和管理者敲响了警钟,也通过审查建议办法实现了溯源管理。
以“审查之力”匆匆“社会之治”。早在今年3月,彭水县审查院就向该客运公司发出了审查建议书,建议从落实安全任务与制度、规范车辆营运行为、培植安全合规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公司已制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5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7项。”该公司回函,营运车辆已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严把驾驶员入口关、培训关、考察关,切实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到实处。此外,公司还制订《安全文化培植管理制度》,通过安全文化培植,守护好客运安全“生命线”。
“安全生产事关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审查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依法打击危害安全生产领域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负责贯彻落实‘八号审查建议’,坚持入罪与管理并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司法与审查监督协作合营,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明责,促进全社会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助力打造超大城市当代化管理示范区。”重庆市审查院干系部门卖力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