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衢州支队三大队民警小郭立时指挥两车靠边停车,接管检讨。他打开车门一看,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一车货,车上除了驾驶员没有一个搭客。3名驾驶员说话出奇同等:“交警同道,我们都清楚,超员是违法的,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是我们不超员,你也看了的,车上就我一个人,不超员的,是不是我们可以走了?”当民警小郭奉告他们不能走时,3位驾驶员很激动,质问道:“我们又不超员,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走呀?”
民警奉告,3辆车都是载客汽车,不是货运车辆,不能用来载货,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54条第2款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要处以20---200元的罚款,同时责令3位驾驶员把车上的货色进行转运,肃清违法行为,确保安全。3位驾驶员听得面面相觑,均表示不知道这样也违法。
末了,经由民警耐心阐明,驾驶员认识到了载客汽车用来载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均表示一定合营交警,接管惩罚的同时将货色转运,安全第一。
(原标题《小汽车载满货也违法?记住了 这种车不能运货》。编辑 徐蕾 梅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