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公安机关民警在停放于长宁区某路段弄堂内的一辆貌不惊人的玄色轿车内查获9800只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属于危险化学品,有轻微麻醉浸染,并能致人发笑,早期用于麻醉浸染,但也被部分人群认为吸食后可以产生轻度麻醉感,使人置身幻觉。
而其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因此虽不在法律规定的毒品之列,但仍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经营须要取得相应的容许证,否则涉嫌造孽经营。

报废的黑色轿车内竟藏着9800支笑气

警方很快抓获具有犯罪嫌疑的孙某某及崔某某,到案后,二人如实供述自己在无相应资质的情形下造孽售卖笑气,发卖额达50余万的犯罪事实。

2019年,孙某某还在一酒吧内事情,娱乐场所内常常有人蹦迪,十分愉快。
后来有一常常来酒吧的朋友给他先容了笑气这种东西,并将卖笑气的商家(另案处理)微信推举给他。

孙某某自己吸食过几次后,竟认为可以从中赚取差价,2021年6月孙某某失落业,他开始以450元一箱购入笑气,并大胆地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宣扬,以500元一箱进行贩卖,将笑气存放在自己家中,也由自己取货送货。

至2021年底,孙某某干脆在朋友圈发布招聘骑手送货的广告,之前与他在同一酒吧内共事的同事崔某某找到他,表示自己乐意做骑手。
孙某某也大方见告崔某某自己售卖的是笑气,崔某某认为有利可图,并不在意。

随后二人开始了“差错”生涯,孙某某将笑气藏在某不起眼的小区路边一辆报废的玄色轿车内,车辆朴素又经日晒雨淋,积了一层厚灰,平时压根没有人把稳到它。
每当有人买货,就由崔某某至车辆内取出笑气送货。
就在二人认为这种买卖省力又赢利之时,警方创造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将其抓获。

经审查,审查机关认为孙某某、崔某某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容许的情形下,购买笑气并加价对外发卖,造孽经营额达数十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遂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官提醒: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未经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定买卖的物品行为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近年来笑气常日涌如今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不少年轻人被误导,以为它不是毒品,不会成瘾。
想要通过吸食笑气得到快感,排解痛楚,但吸食笑气并不会真正让人摆脱烦恼,只会让人一步步走向深渊。
滥用笑气不可取,务必以戒备并阔别,不要听人引诱,不应受人诱惑,我们应该自觉抵制,当创造有人造孽贩卖笑气时,也应及时举报,守护安然。

来源:风云法眼

编辑:冯颜

审核:祝小涵

终审:彭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