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明是行人闯红灯受害的却是小车评论区里面更是一边倒。

一、闯红灯的“勇者”,小车无辜躺枪

清晨的上海,阳光透过薄雾,洒在武威路和红棉路交汇的十字路口。
这时,一位名叫周某的行人,彷佛没睡醒一样平常,忽略红灯的警告,大步流星地闯进了人行横道。
说时迟那时快,一辆电动自行车如离弦之箭般驶来,与周某来了个“亲密打仗”。
这一下,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林某直接摔出了“赛道”,连人带车翻滚到了对面的机动车道上。

而这时,恰好绿灯亮起,小车司机刘某正准备启动车辆,欢迎新的一天。
他哪里想得到,这“飞来横祸”竟然会找上自己?躲闪不及之下,小车无情地碾过了倒在地上的林某。
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

二、任务剖断:谁才是“真凶”?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交警迅速参与调查。
经由仔细勘查和讯问,原形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正是闯红灯的行人周某。
他不仅忽略交通规则,还在事件发生后,选择了逃离现场,这无疑让事态更加严重。

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林某,虽然也是受害者之一,但他超速行驶的行为也为这场悲剧埋下了伏笔。
至于小车司机刘某,他完备是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却无辜地成了这场事件的“替罪羊”。

交警部门依法作出了任务认定:周某负紧张任务,林某负次要任务,刘某则无任务。
这一剖断结果,让不少网友直呼“意外”。

三、评论区“一边倒”:网友们的“迷之操作”

当这起事件被宣布后,评论区迅速“炸”开了锅。
令人惊异的是,网友们并没有一边倒地训斥闯红灯的行人周某,反而有不少人为他解脱:“他可能只是急着去上班”、“他可能没看到红灯”……更有甚者,直接将矛头指向了小车司机刘某:“他开车就不能慢点吗?”“他如果把稳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这一波“迷之操作”,让不少理性的网友直呼“看不懂”。
他们纷纭表示:“交通规则便是交通规则,不能由于同情就忽略了法律的公道性。
”“行人闯红灯本身便是违法行为,怎么能让小车司机来背锅呢?”

剖析:

说实话,看到评论区里网友们的反应,我也是醉了。
难道说,闯红灯的行人由于“可怜”就可以躲避法律的制裁吗?小车司机刘某招谁惹谁了?他按照交通规则正常行驶,却要为别人的违法行为买单?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交通规则的存在,便是为了掩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如果每个人都由于同情或者其他缘故原由而忽略了法律的公道性,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陷入若何的混乱之中呢?

当然,我也能理解网友们的心情。
毕竟,谁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
但是,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
我们不能由于同情就忽略了法律的公道性,更不能由于同情就放肆违法行为的发生。

结语:

在这场“红灯停,行人一直”的闹剧中,小车司机刘某无疑是最无辜的受害者。
他不仅要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带来的生理阴影,还要承受来自网友们的无端责怪。
这不禁让人感叹:遵守交通规则,有时候也是一种“罪过”?

当然,这只是个别征象。
大多数网友还是能够理性看待问题的。
他们表示:“交通规则便是生命线,每个人都该当遵守。
”“不能为了一时的同情而忽略了法律的公道性。

那么,作为普通市民的我们,又能从这起事件中学到什么呢?我想,最主要的是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掩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美好。

互动话题:

看完了这起“行人闯红灯,小车无辜躺枪”的事件,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是同情闯红灯的行人,还是为小车司机打抱不平?或者,你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吗?快来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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