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免于惩罚政策的停滞实行,公安交管部门自8月1日起已开始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惩罚。
按照哀求,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过时未考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过时未换证等环境,不再适用免予惩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件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过时未检灵巧车再不考验 9月1日起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对付考验合格标志申领业务,目前本市已有69家机动车考验机构可供车主选择。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哀求,对付符合6年免检政策的机动车,在免检期内应每2年申请一次考验合格标志。
随着考验标志电子化的履行,以上车主在考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内可申领考验标志电子凭据。
详细操作为:先将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处理完毕,通过手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线上提交有效期内的交通事件任务逼迫保险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即可下载或打印新的考验标志电子凭据。

对付不符合六年免检政策的车主,则需定期上线检测。
目前各检测站实施预约检测制,车主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线上机动车考验预约,按照预约时段前往考验。
在上线考验前,应担保良好车况,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并携带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通事件任务逼迫保险和车船税完税证明前往各站点上线检测并申领考验合格标志。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驶过时未考验车辆上路行驶,将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能考验”规定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同时,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逼迫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考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考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考验合格标志的,应该逼迫报废。

(焦轩 郭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