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公民群众的身体康健,5月20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从成都邑公安局官网获悉,近日,成都邑公安局、成都邑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景都邑履行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管控方法的通知布告(搜聚见地稿)》(简称《搜聚见地稿》)。
三类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拟纳入限行范畴
按照《搜聚见地稿》,拟限行车辆包括:(一)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柴油客车。(二)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汽油客车。(三)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含)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小、微型汽油客车。
拟限行韶光从事情日7点30分至20点,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柴油客车在成都邑辖区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通畅;禁止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含)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小、微型汽油客车和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汽油客车在成都邑绕城高速内(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畅。
违反本通知布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干系法律法规惩罚。同时,成都邑公民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实际情形,应时调度交通限行管理的机动车范围、区域、时段和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知布告。
拟增加限定车辆类型
从2023年4月10日开始,成都发布了《成都邑履行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管控方法的通知布告》(简称《通知布告》),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载客汽车履行限行管控方法。
按照《通知布告》,限行范围为逐日7:30至20:00,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载客汽车在成都邑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畅。
这次《搜聚见地稿》延续了《通知布告》中对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载客汽车的限定范围。同时新增了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柴油客车,以及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含)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小、微型汽油客车的限定范畴。
目前《搜聚见地稿》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见地,干系见地请于2024年6月15日前反馈,反馈时请备注姓名和联系办法。
征集韶光: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为期1个月)
联系电话:028—86406934
邮箱:至cdjgj144@163.com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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