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被保险人被自己车撞伤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若何赔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A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对案涉事件承包管险赔付任务及B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包管险赔付任务。
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件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四条规定,本案中,张某属于投保人身份,王某属于其许可的驾驶人,王某在驾驶案涉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致使投保人张某遭受危害,且投保人张某在发生案涉交通事件时不属于本车上职员;因此,A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任务限额内对张某受到的危害予以赔偿。
《中华公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任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任务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据此,被保险人自身遭受的危害不属于任务保险的保险标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三条约定“本保险条约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件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丢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职员、被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约定“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许可的驾驶人、本车车上职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卖力赔偿”,该两个条款内容符合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并难免不免除保险人任务、加重被保险人任务、打消被保险人紧张权利。
本案中,B保险公司对上述《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进行了特殊解释,并在保单中进行了特殊提示。
张某在投保、签订保险条约及保单时对上述保险条款明确知晓。
因此,上述保险条款应属有效条款。
案涉交通事件,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即王某负事件全部任务;而张某系案涉商业三者险保险条约的被保险人,同时又是受害人,张某对自己所受到的侵害不负赔偿任务,故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标的并不存在。
张某作为被保险人,哀求B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对自己受到的侵害予以赔偿的要求于法无据,依法不予支持。
据此讯断:一、A保险公司于本讯断生效后旬日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张某医疗费12387.03元、住院炊事补助费370元、营养费1800元、残疾赔偿金18万元;二、王某于本讯断生效后旬日内赔偿张某照顾护士费7600元、误工费31759.50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152789.05元、精神危害抚慰金3000元、鉴定费2080元、交通费160元;三、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要求。

法官说法

被保险人被本车撞伤环境下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任务认定问题,法律实践中认识不一,本案即较为范例。
关于被保险人被本车撞伤环境下交强险的任务认定。
道路交通事件的受害人是本车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且本车承担事件任务的,保险人是否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对被保险人的危害承包管险赔付任务,应该根据事件发生时被保险人是否属于本车上职员确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件时被保险人不属于本车上职员的,保险人应该在交强险任务限额内对被保险人受到的危害予以赔偿。

关于被保险人被本车撞伤环境下商业三者险的任务认定。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任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任务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故被保险人自身遭受的危害不属于任务保险的保险标的。
因此商业三者险在条约条款中约定“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卖力赔偿的内容符合《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其并难免不免除保险人任务和加重被保险人任务、打消被保险人紧张权利。
在被保险人投保订立商业三者险条约时对上述保险条款明确知晓的情形下,上述保险条款系有效条款。
据此,在道路交通事件的受害人是本车商业三者险的被保险人且本车承担事件任务的环境下,被保险人哀求保险人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对自己受到的侵害予以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条约约定,公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张某系涉案车辆的投保人,在无证据证明被告王某驾驶车辆故意将原告撞伤并骗取保险的情形下,被告A保险公司作为交强险的投保公司,应该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任务。
B保险公司对上述《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进行了特殊解释,并在保单中进行了特殊提示。
原告张某在投保、签订保险条约及保单时对上述保险条款明确知晓。
因此,上述保险条款应属有效条款。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王某负事件全部任务;而张某系案涉商业三者险保险条约的被保险人,同时又是受害人,张某对自己所受到的侵害不负赔偿任务,故商业三者险的保险标的并不存在。
张某作为被保险人,哀求B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对自己受到的侵害予以赔偿的要求于法无据。

法条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任务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危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条约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任务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危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任务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保险人应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要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金。

任务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危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任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任务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件危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四条 投保人许可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危害,当事人要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任务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公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职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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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刘晓辉 张店区公民法院
来源:淄博中院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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